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涉黑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湖北黄石秦道强黑恶团伙一审被判犯9罪 17人获刑
作者:陈杏兰 余钰 李新平 孙章华   发布时间:2010-08-04 13:38:06


    昨天从阳新县法院获悉,危害当地的秦道强黑恶团伙日前一审被判犯下9宗罪,17名团伙成员各领徒刑。此案在阳新创下两项纪录——犯下罪名数和判刑人数最多。

  据介绍,法院认定该团伙共犯下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和挪用资金罪等9宗罪名。17名团伙成员中,总头目秦道强获刑7年6个月,另两名团伙头目肖明山和陈新建分别获刑14年和10年6个月,其余成员分别获刑1年4个月至10年不等。

  据了解,秦道强于1973年出生,高中文化,案发前,他曾任该县白杨村村委委员,白杨建筑公司经理。2001年,大学毕业在家的肖明山纠集社会青年组成叶家垅团伙,因逃避追捕认秦为“大哥”,新团伙不断招兵买马,发展为有“帮规”和一定经济实力的犯罪组织。2005年,在利益驱使下,陈新建团伙与其合流。两股黑恶势力就此纠合在了一起。

  为“领导好”该团伙,秦道强等既给予经济上的拉拢——如逢年过节给成员发红包;犯事后发放逃跑经费;受伤后给医药费和补贴等。同时,又制定严格的帮规——如要听“大哥”的话;遇事逐级反映;不能吸毒;不能内讧等。2003年叶家拢团伙成员石某因斗殴致死后,秦道强出资1万元,给石涛父母作为“补贴”,逢年过节带现金、礼品去看望。

  法院查明,自2001年组成以来,该团伙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31起案件,长期称霸一方。其犯罪行为对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秦道强黑恶团伙的所作所为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2008年,阳新县警方在向黄石市公安局汇报后成立了专案组,黄石警方遂派督导组常驻阳新公安局进行指导督办,当年11月15日,秦道强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团伙成员相继落网。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