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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公司诈骗银行5亿元被起诉 涉案11人
作者:沈义 曾慧 彭静   发布时间:2010-08-12 16:36:42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获悉:该院最近对涉嫌诈骗银行资金5亿多元的重庆谊德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谊德公司)及卫承伟等11人,以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6项罪名,向该市第五中级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据了解,这是重庆市迄今为止涉嫌犯罪金额最大的一起合同诈骗案。

  办案检察官介绍,卫承伟现年57岁,他于1994年辞去公职下海经商,随后便成立了谊德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几经周折,卫承伟依靠各种手法先后成立了重庆黛梦日化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关联公司,并成为这些公司的幕后操纵者。为了在短时间内赚取更多的钱,卫承伟想出了从银行骗贷款的法子。从1997年到2001年间,他伙同其公司副总等人以谊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载体,利用银行监管漏洞,使用重复抵押、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伪造公司印章和房管部门注销章、伪造房屋预售许可证、伪造工商资料、行贿、虚假按揭、虚构贸易背景承兑汇票贴现等手段,先后骗取三家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5.1573亿元。

  为逃避这些巨额债务,在银行贷款、重复抵押贷款、解冻被冻结资金等方面谋利,谊德公司向银行行长在内的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90万余元,并转移了大量公司资产。

  2010年7月2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将谊德公司和以卫承伟为首的公司管理层、财务主管、直接责任人员共计7人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同时,谊德公司还被控犯有单位行贿罪,卫承伟被控犯有行贿罪。

  该院还查明,谊德公司还有2名员工侵占单位巨额资金或诈骗他人钱财,重庆某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伪造证据材料,帮助谊德公司转移资产,逃避银行债务。为此,该院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罪名,将几人提起公诉。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负责此案审查起诉的五分院高度重视,派出经验丰富的3名检察官承办此案。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近180本,复核了大量证据,多次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证据意见,完善了全案的证据体系,并将从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最终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将该案提起公诉。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合同诈骗案。”承办此案的五分院公诉一处检察官说,“重庆谊德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贷款5.1573亿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卫承伟等人作为被告单位重庆谊德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骗取并非法占有银行资金,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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