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宜兴一男子盗打他人电话10余万元牟利获刑11年
作者:孙权 芳英   发布时间:2010-08-25 10:50:19


    记者获悉,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4日审结一起特殊的盗窃案,被告人吴某非法窃取他人电信账号拨打声讯电话为网络游戏充值非法牟利,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了解,吴某平时喜好上网,对网络比较熟悉。其得知通过拨打电话可为网络游戏帐号充值后,萌生盗打他人电话为网络游戏充值再转卖他人以求牟利的念头。2010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吴某伙同他人至宜兴市宜城街道、新街街道等居民小区内多次采取私接他人固定电话的方式盗打声讯电话进行充值,累计作案金额计人民币107000元。

  当地警方接到受害人举报后迅速将吴某等人抓获,据吴某交代,其窃得的电话费绝大部分充值到自己在同城游的游戏账号中换成游戏币,这些游戏币通过网络转卖给其他玩家。

  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与他人合伙采用盗接电话线并用声讯电话充值的手段,窃取电话费计人民币1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由于电子商务平台通常不主动对交易产品进行审查,使得包括非法获得的网游道具、帐号、游戏点卡买卖兴隆,成为销赃平台。”办案法官提醒市民,在缴纳通讯话费时需经常核对家里的固定电话费清单,如发现消费异常应及时到派出所报案。同时,法官还呼吁电信部门、网络监管单位加强对新型网络犯罪的监管力度。



来源: 中新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