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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淘宝客户发布中奖信息 6名"80后"诈骗20余万元
作者:侯孝文 发布时间:2010-09-01 10:31:29
通过互联网向淘宝网客户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六名“80后”诈骗他人钱款共计20余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符正洲等6人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6名被告人均来自海南省,其中最大的28岁,最小的25岁。 2007年以来,被告人符汉琼、陈声凡、符正洲、陈超华、吴福治等人经预谋,通过互联网向淘宝网客户发布虚假的中奖信息,并以发布虚假中奖网页和冒充淘宝网客服人员及公证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而后以收取税款等名义诈骗被害人金女士等1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7.4万余元。 2008年4月以来,被告人魏华经与上述被告人事先预谋,帮助被告人到银行提取诈骗所得。其中,被告人符汉琼、陈声凡、陈超华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87100元;被告人符正洲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99600元;被告人吴福治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87852元;被告人魏华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54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六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魏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被告人魏华、吴福治、符正洲、符汉琼在家属的协助下积极退赔赃款,被告人陈声凡、陈超华所分得的赃款、赃物已被扣押,能够弥补本案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被告人魏华可依法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符汉琼、符正洲、陈声凡、陈超华、吴福治可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该起诈骗案在网络诈骗犯罪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第一步,利用人们急功近利的心态布置陷阱。俗话说利令智昏,网民被告知中奖后往往缺乏起码的防范意识,从而落入圈套;然后,即使有人发觉,他们也有一套补救措施,利用其冒充的客服及公证处电话,打消被害人疑虑;再者,其诈骗钱款银行间转账相当繁琐,且经常更换银行卡,给日后的侦查取证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如今,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网民数量庞大。我们每天通过互联网主动获取信息的同时,也有很多信息铺天盖地、不请自来,这里面就包含很多虚假中奖信息。网民通过淘宝网或者其他网站购物时,犯罪分子就会乘机向我们发布虚假中奖信息。很多人都难以防范这种天上掉下的馅饼,从而跌入犯罪分子布下的陷阱。这要求我们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的同时,也要求网民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全面核实此类信息的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如果无法确认其真伪,建议广大网民还是不要相信这种所谓的中奖信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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