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丧心病狂抢劫杀人碎尸 健身教练拳击教练受审
作者:张江飞 陈铜   发布时间:2010-09-07 16:48:14


    9月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该市南岸区的一起抢劫杀人碎尸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因该案在当地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少群众很早就来到法庭外等候庭审的开始。

    法庭上,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原本为健身教练,正经营一家健身器材店,而被告人陈某曾是拳击教练,案发前为熊某的员工。2009年12月下旬,熊某、陈某为“找点过年钱”,共同谋划抢劫杀人,为此熊某事先购买了绞肉机等作案工具。2010年1月15日10时许,熊某以购买保险为由,将之前曾经向其推销过保险的女保险员陈某骗至南岸区南坪其租赁房内,与事先在此等候的陈某一起对该保险员实施抢劫,当场抢走手机两部、现金人民币两千余元及银行卡等物。此后熊某、陈某又逼迫保险员被害人陈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并迫使其打电话给其朋友向被害人信用卡上汇款,汇款后不久,熊某、陈某为灭口采用勒颈的方式将该保险员杀害,后又用菜刀、绞肉机等工具将该保险员的尸体肢解后碎尸,后两人将无法从下水道冲走的尸块和头颅抛洒在荒沟野岭和长江里。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需要对有关证据和控辩双方意见研究评议后再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