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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流窜3省8地诈骗 专骗中年妇女涉案金额近58万
作者:瑶法 张玉学 发布时间:2010-09-16 11:52:08
来自不同省份的4人,为骗钱聚在一起,他们以中年妇女为目标,通过交往取得她们的信任,然后实施诈骗。这伙人涉案金额高达近58万元。近日,这4名诈骗犯分别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刑。
四人行骗3省8城 全昌国、尹兴全、纪伟、艾厚柱4人,分别来自黑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和辽宁省。虽然来自不同省市,但4人却因诈骗他人钱财结识在了一起,并在5年间行骗3个省份8座城市。 2005年9月2日11时,全昌国伙同艾厚柱、高玉明(另案处理),在河南省安阳市中原宾馆,以做医疗器材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名,骗取被害人单艳芳60000元。 2007年12月10日8时许,全昌国伙同纪伟、邵文增(另案处理)在辽宁省大连市民族学院宾馆,以合伙购买医疗器械赚取差价为名,骗取被害人于玲89800元现金。 …… 从2008年12月5日至2009年12月29日,一年多的时间内,全昌国等4人伙同他人,利用同样的手法,骗取了7人现金竟高达429000元。 他们专骗中年妇女 上述诈骗钱款全部被4人分赃并挥霍一空。这4人作案时,专门以中年妇女为目标,通常由一人负责结识被害人,通过感情交往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然后,由另二人负责扮演买卖双方,哄骗被害人合伙然后实施诈骗。 他们合伙的理由千奇百怪:做医疗器材生意、做电子元件生意等等。2010年1月28日、2月3日、3月8日、3月16日,全昌国、尹兴全、艾厚柱、纪伟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四人被判多年徒刑 鉴于4被告人归案后能自愿认罪,态度好,故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决全昌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0000元;尹兴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000元;纪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00元;艾厚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来源:
中安在线-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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