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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元停车费 一脚踹死看车大妈
作者:朱倩 丁亚平   发布时间:2010-09-27 15:54:35


    本来是女儿打防疫针,结果却为了一元停车费与看车大妈发生争执,将其推倒在地,致使老人猝死,近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5月8日9时许,被告人徐某到镇卫生院为其女儿打防疫针,将摩托车停放在卫生院门前。打完防疫针后,被告人徐某拖摩托车准备离开时,因一元停车费问题,与被害人单某(女,70岁)发生争执,纠缠中被告人徐某将单某推倒在地,并蹬了单某腹部1脚,后单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法医学鉴定,单某符合脂肪心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猝死;外伤、情绪激动系诱因。案发后,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计人民币7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另被告人徐某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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