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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吃毒鼠强酿惨案 出售者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获罪
作者:章鸿雁 汤珂 发布时间:2010-10-25 10:53:35
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以被告人王建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王建建系外地农民,为谋利竟非法买卖国家禁用的剧毒化学品毒鼠强。2009年3月,王建将一包毒鼠强以5元钱的价格卖给怀远县马城镇一村民张燕(另处)。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王建先后两次以10元一包的价格将3包毒鼠强卖给马城镇另一村民张桥(另处),2010年1月29日凌晨,张桥翻墙进入张燕家厨房,将毒鼠强投入电饭锅内的剩米饭中,30日中午,张燕的儿子小强和其叔叔吃剩米饭做的蛋炒饭后中毒,造成小强叔叔死亡,小强经治疗已出院。怀远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宗万玉因毒鼠强中毒死亡。 2010年2月1日,王建被抓获,公安机关在其家搜出两袋白色粉末状物品,计重110.66克,经检验鉴定:两袋白色粉末状物品中均检出毒鼠强成分,遂案发。(文中人物均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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