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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投资二亿元实际骗钱二百万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10-10-25 16:38:00


    谎称自己在香港拥有18亿资金,可以拿出2亿元为被害人所在的城镇无偿投资,但前提是需要前期费用去香港启动资金,在用花言巧语骗得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谢德强用被害人前后几十次支付的总共253万元钱在深圳、香港等地大肆挥霍。10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谢德强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谢德强今年53岁,无业,山东省长岛县人。1987年7月因犯投机倒把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02年12月因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03年6月5日刑满释放。

    上午10点,被告人个头不高的谢德强被法警带进法庭。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谢德强于2007年10月至2009年11月期间,谎称为李某所在的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投资人民币2亿元用于该村建设,并以前往香港解冻资金需提供费用等名义,骗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币253万元。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谢德强供认不讳。据了解,被告人谢德强曾经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一家“中国天成国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同音),他在公司任董事会主席,但这家公司只有他和一名姓刘的女子两个人,公司成立后根本就没有业务。2007年10月,他通过别人认识了被害人李某,他告诉李某自己在香港拥有18亿资金,可以为其村投资2亿元用于该村建设,且还向李某表示投资后不求回报,到时在村里给他立个碑就行。于是,李某带着诚意亲自找上门去和谢德强商谈此事,谢德强也为了显示出他的实力,还拿出一些上面全是英文和数字的文件给李某看,这更加让李某相信谢德强。经过洽谈,双方很快就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签订后,谢德强就开始以“启动资金”需要费用为借口向李某要钱,李某也很痛快地给了他5万元。

    那这李某给的钱,谢德强去了深圳、香港。住酒店、吃喝、平日花销、高消费,5万元钱很快就让他“造”光了,今后一段时间,只要他没钱了,他就以“需要费用解决问题”为由给李某打电话,李某先后58次给李某汇款,总共汇了258万元,一次又一次的汇款加之投资的事情迟迟没有进展,使得李某对谢德强产生了怀疑。2009年11月,当谢德强再次向李某要钱时,李某答复他没有钱可以汇了,挂了电话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德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系累犯,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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