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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公司销售主管挪用单位货款20余万被诉
作者:窦娟   发布时间:2010-10-26 16:38:26


    身为北京金黄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主管的董华柏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20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日前,董华柏被检察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公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008年7月至今年4月2日案发,被告人董华柏利用其担任北京金黄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主管,负责收取客户货款的职务便利,多次将结回的本单位货款共计201097.9元予以挪用,除2万余元用于今年2月个人消费,其余均用于归还个人之前经营活动产生之债务。期间,经单位多次追索,董华柏与单位约定将自己2009年应得工资25645元折抵部分货款,其余货款至今尚未退还。后被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董华柏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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