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赌场放出高利贷后,因赌徒输钱无法及时归还,便采取暴力手段进行追讨,结果因触犯刑法被判处刑罚。2010年10月29日,经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朱君(化名)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2008年8月的一天,龙某在涟源市火车站附近一赌场内向朱君借了25000元高利贷用于赌博,再次输得血本无归。当天下午,朱君便要求龙某偿还高利贷欠款,由于龙某无钱还债,朱君安排其同伙朱某、朱某某对龙某进行人身控制,逼迫其到处借钱还债。借钱未果后于当晚把龙某控制在涟源市湄江镇一宾馆内。次日,在朱某等人的威逼下,龙某借来5000元还债。但朱某等继续对龙某进行人身控制,逼其再借钱,当天下午6点,龙某寻机逃跑。
2009年1月17日,陈某因打牌在朱君处借下高利贷后无法偿还,朱君来到陈某家里追讨,由于陈某不在家,朱便大声谩骂,由此与陈某哥哥陈某某发生口角。朱君想教训一下陈某某,便打电话纠集其同伙朱某某等近十来人赶来帮忙,后在他人的劝解下,陈某当即偿还了朱君部分高利贷本息4500元,余款3000元限期归还。朱君依仗人多势众,同时要求陈某某赔礼道歉,被拒绝后,朱君与其同伙对陈某某进行殴打,同村村民徐某等人上前劝阻,亦被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