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贵州小学教师多次强奸女学生致其怀孕被判13年
作者:吴超 谭伟   发布时间:2010-11-08 14:37:58


    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利用身份便利,假借关心学生学习生活之名,多次奸淫猥亵女学生。近日,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当庭作出判决:陈泽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合并刑期十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陈泽宇系遵义县某小学六年级跟班班主任,从2008年9月以来,其利用班主任身份的便利,假借关心学生学习、生活之名,放学后单独将本班女学生段某某(15岁)留下辅导,在教室、学校实验室及其寝室等地多次对段某某施以奸淫,致使段某某怀孕;2009年3月以来,陈泽宇又利用班主任身份给学生辅导之机,在教室、学校实验室等地多次分别对本班女学生张某某(15岁)、田某某(14岁)进行猥亵。



来源: 正义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