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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结婚为名骗取中年妇女百余万
作者:孙树华 李新利   发布时间:2010-11-18 08:55:11


    35岁的赵某以谈恋爱结婚为名骗取43岁的中年妇女魏某185.96万元。因涉嫌构成诈骗罪,赵某被公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2006年,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魏某在一次去辽源的长途旅行中相识,火车上两人谈论甚欢,互相对对方都有好感,于是二人互留号码。

    之后的一天,魏某给赵某打电话说自己生病了,向其借钱,赵某一听便要去看魏某,魏某很感动,原来,魏某并未生病,而是在试探赵某,通过这个电话,魏某觉得赵某是个老实人,而且对自己有感觉。于是魏某便邀请赵某来顺义玩,赵某来到顺义后,发现魏某很有钱,想到自己经济拮据,便想利用魏某的感情骗点钱花。

    后二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深,赵某看时机已经成熟,就提出要与魏某结婚,并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在同居期间赵某编造其开车出车祸、大姨夫得癌症、倒油、承包高矾铝土矿、自己患尿毒症为等理由多次骗取魏某钱财,总额高达人民币185.9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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