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声音像女声,通过手机语音聊天的方式骗取对方照片,随即向对方进行敲诈勒索。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令被告人退赔人民币5500元,发还相应被害人。
现年30岁的王某平日里说话是娇声细语,套用现在网络流行词语来说,十足的“伪娘腔”。不知王某是否受到“艳照门”等各种门的影响,还是受其他什么因素的启发,王某想到了一个生财之道。2008年8月的一天,王某通过手机搭识了秦某,利用其“伪娘腔”冒充女孩与秦某进行手机语音聊天,几个小时下来,哥哥长、哥哥短的,很快俘获了秦某那颗悸动的心。王某随即要求秦某将性器官的图片通过手机发送到自己的手机上。秦某在王“妹妹”的要求下,竟将照片发给了王某。在2008年10月间,王某以家庭困难为由向秦某借钱,在秦某不情愿的情况下王某以“将秦某照片贴到单位门口”相威胁,敲诈得人民币500元。王某没想到设个套来钱会这么快,于是王某便故计重施又敲诈了方某5000元。当王某于2010年5月,采用上述手段准备向任某敲诈时,任某报警。王某于2010年5月26日被抓获,如实供述了上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王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如实供述敲诈勒索事实,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