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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黑社会”实施敲诈 网购“通讯录”成焦点
作者:王君凤 王楠   发布时间:2010-11-29 13:46:13


    郑某等四名被告人一起谎称自己是东北“黑社会”,利用从网上购买的通讯录敲诈他人20万元。近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2010年5月14日上午,被告郑某等人在河北保定地区利用从网上购买的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给在北京市怀柔区的被害人张某打电话,以他们是东北黑社会的名义,称张某得罪人了,有人花钱想找张某麻烦等言语相威胁,向张某索要钱款,被害人张某于当日分两次向被告人郑某指定的银行存款2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等四人以威胁的方法,非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四名被告人有主犯、从犯之分,则需根据不同条款量刑。四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均表示自己将会一定会吸取教训,努力改造。

    目前,本案尚未作出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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