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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伙同他人非法吸储15亿 至案发4.69亿未归还
作者:马岳君 陈东升 高欢    发布时间:2010-11-29 15:17:55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被告人徐某某、徐某、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15.23亿元,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2003年至2009年3月,被告人徐某某在经营温州云天、温州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过程中,为获取资金投资房产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徐某、陈某,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大肆向社会吸收资金,现已查明向55户个人及单位吸收资金共计15.23亿元,至案发仍有4.69亿元尚未归还。

  公诉机关指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被告人徐某某、徐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据悉,鹿城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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