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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商行原行长涉两罪一审获刑九年半
作者:赵文明 阮占江 凌洁 张晓溪 发布时间:2010-11-30 10:21:10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近日对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行长唐兆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唐兆果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六十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被告人唐兆果有期徒刑一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十万元。
法院查明,自2000年至2009年,被告人唐兆果利用担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及董事长的职务之便,通过在贷款方面提供便利及关照取得基建工程、装修工程和弱电工程等方式,先后收受15家企业或个人现金及财物共计人民币153.164万元(含案发前已退还的40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4075元。另查明,被告人唐兆果的家庭财产及日常开支减去能说明来源的各项收入,尚有人民币177.97783万元、美元0.7036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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