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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采矿致三矿工死亡 两责任人被诉
作者:孔祥凤 发布时间:2010-11-30 16:44:07
因班长违规指挥矿工进入煤仓扒煤,导致煤仓上部存煤往下涌流,导致3名矿工被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该三名矿工所在班的班长和副班长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王芋为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沟峪煤矿采掘八段82队一班班长,于今年6月13日11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峪煤矿内北15槽一壁工作面,带班进行回柱、推采10米、注水工作时,违反《回采作业规程》,指挥副班长龙国勇带领被害人韩某、程某、李某进入煤仓扒煤,导致煤仓上部存煤往下涌流,将三名被害人埋压在煤仓存煤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王芋、龙国勇后经查获归案。 经鉴定,被害人程某为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韩某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某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北京京煤集团昊华公司长沟峪煤矿“6.13”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被告人王芋违章指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告人龙国勇带领工人违章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3名被害人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其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沟峪煤矿已同被害人家属达成工亡待遇协议,并已支付丧葬费及工亡补偿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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