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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以低价购房为名诈骗千万元被判无期
作者:白波   发布时间:2010-12-08 09:07:27


    随着近几年房价的水涨船高,使得很多不法分子从中看到了一条通往致富发财的道路。无业女子袁九红以能帮他人低价购房等为名诈骗1300余万元。12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袁九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至2009年间,袁九红谎称能低价购房,冒用北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名义,和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屋认购协议书》等文件,骗取张某、李某等13人1000余万元;使用虚假的售房委托书等材料,通过和张某等二人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其承租他人的房屋出售给二被害人,共骗得192万元;谎称能帮他人承租土地,向被害人提供虚假的承租合同,骗取某公司租金95万元。此外,2006年至2009年间,袁九红还谎称认识有关政府人员,可帮助办理子女的北京户口,共骗取李某等人79万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袁九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低价购房、租地的事实,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大肆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虚构能办理进京户口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又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惩处,并予以数罪并罚。鉴于袁九红所获赃款数额特别巨大,不如实供述赃款的真实去向,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故对袁九红酌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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