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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寻找“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支点
——重庆云阳县法院认真扎实推进司法公开纪实
作者:饶国君   发布时间:2010-12-08 16:47:32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回应广大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大使命,是司法顺应民意、贴近民情、保障民生的新思想、新观念。看似简单的七个字、一句话,但绝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字字千钧的神圣职责所在。如何贯彻好、落实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与部署,更好地体现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国法院都在积极地努力探索,尽力从具体工作实践中寻找最佳答案。

    2010年,地处三峡腹地的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将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作为本年度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院长杨锐在年初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掷地有声地提出“以公开显公平,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要求从细节入手、规范着力,认真扎实推进司法公开。

    一年来,全院上下紧紧围绕审判执行抓公开,围绕司法管理推公开,围绕队伍建设讲公开,围绕公正廉洁倡公开,司法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良好效果。其影响之深、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成为展示法院司法文明形象的新亮点,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新支点。盘点过去,云阳法院主要从四个方面发力,推动了司法公开工作协调、稳步、良性向前发展:

    一、引领思想,解决“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能公开”的问题

    思想的束缚,必然带来行动的桎梏!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各项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的基层法院,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最关键、最核心的还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必然相差“一大截”。推进司法公开伊始,云阳法院同样存在一些法官自己认为办案质量不高,裁判文书写得不好,不敢公开;许多干警认为人案矛盾突出、日常业务繁忙,推行司法公开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不愿公开;更有相关制度、办法没有出台,缺乏统一的尺度和公开的方式、途径和载体,涉及到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法定原则怎么执行,觉得不能公开。

    针对上述思想认识,院党组“哪壶不开提哪壶”,逐一消除全院干警的思想顾虑和认识误区。首先解决不敢公开的问题,“丑媳妇也要见公婆”,既然某些法官有这种思想,说明他们并不夜郎自大,能够看到自己的不足和短板,本质上还是有改进工作的愿望,那么何不借此机会,通过公开增强信心,通过公开争取理解,通过公开发现缺陷,最终达到通过公开提高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的目的;其次解决不愿公开的问题,将司法公开任务分解到各业务部门,纳入全院十项重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司法公开也是工作所需、职责所在,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看法没有市场。引导全院干警学会“弹钢琴”,协调同步地把司法公开融入各项具体审判实践中,自觉地执行各项公开规定,形成一种工作惯例;最后解决不能公开的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出台相关原则办法,明确司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规定那些类型必须公开,那些类型需要处理后公开,那些类型不宜公开,并量化裁判文书上网率,使司法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搭建平台,司法公开绝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也是全国司法六公开的重要内容。方方面面的公开都需要建立平台和载体。硬件不足,司法公开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软件不配套,司法公开也将雷声大、雨点小,达不到公开的初衷和目的。为此,云阳法院以审判管理深化年活动为契机,以强力推进网上办案为抓手,痛下决心、花大力气,努力搭建司法公开的各类平台与载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机关办公大楼、审判庭前增设公告栏;改造立案大厅,设置便民接口和信息查询系统;开通工作内外网,公布院长邮箱。并逐步将其理念、功能和作用延伸到每个人民法庭。研发审判自动排期系统,增设法庭开庭电子显示屏和大厅滚动公告电子显示器;开展上网法律文书评优和纠错活动;分别在审判庭、立案大厅分区建设调解、接待中心,增设会见室、听证室,实行申诉案件、涉法涉执信访案件一律举行公开听证。除纳入日常性工作机制的院长邮箱外,另外搭建三条民意沟通平台:

    一是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意传达机制。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定期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二是发挥好与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的工作监督机制,通过这些“不着法袍的法官”“内部管理第三只眼”来检视、来查看我们工作的缺陷、疏忽和不足,及时予以补正和改进;

    三是运用好“领导干部包案访、一般干警大下访”的民情收集机制。通过领导包案走访、带案下访,一般干警定期组织案件回访,开展巡回审判等各种形式,倾听民声、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努力推动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行,真正使司法公开受惠于民、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三、形成制度,让司法公开与审判管理接轨运行,并逐渐成为工作常态

    一项好的工作机制的形成,离不开制度的铺垫;一种好的原则的遵循离不开规范作支撑。说到底,司法公开只不过是一种工作状态、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是审判活动的“公众化”,核心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让所有裁判经得起检验、推敲与评判,从而达到公开——公正——公信的良性循环。由于司法职能属于政权管理的特殊性,如何克服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防止司法公开与审判管理“两张皮”现象。同时,注意分寸和底线,正确处理好司法公开“彻底性”和“全盘化”的关系,保守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受损害,这就需要一套系统规范的制度来约束、来保证,从而提高司法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司法公开工作沿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并产生效率、规避风险。

    自正式启动司法公开工作以来,云阳法院就认真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要求和市高院统一部署,采取一手抓公开的深度广度,一手抓制度规范的建设。先后制定了《云阳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办法》《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计算机网络安全与保密规定》《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关于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实施意见》《云阳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办法》《审判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网上办案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立司法公开、办公网络安全保密检查“两个领导小组”,并辅之以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技术室、研究室负责日常工作。

    与此同时,为配合司法公开工作,还研究制定群众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部门负责人《轮岗接访制》及《信访接待工作规则》;为强化信息宣传,达到“鼓劲不过头、帮忙不添乱”的目的,建立“两制度一预案”(新闻发布会制度、媒体记者采访接待制度、新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范法院新闻工作纪律,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正确有效行使;修订《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办法》《部门、个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司法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和个人绩效,实行量化考核,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常态化。

    四、注重效果,创新司法公开的受众面和普及率,使之深入人心、赢得民心

    司法公开的动因是人民群众感知、了解、熟悉审判工作,最终达到遵循法律、理解法院,共同推进法治文明进程的目的。通俗地讲,就是法院以开放的姿态、开明的胸怀、务实的举措争取群众的关心与支持,通过人民法院司法人民性本质属性的展现,来提高公正度,提升公信力。因此,力戒“曲高和寡”,也不能唱“独角戏”,其中引进“公民元素”,吸纳“群众智慧”非常重要。

    为此,云阳法院在追求司法公开的效果方面也侧重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努力:一是求质量,真正使司法审判活动面向大众。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细谋划,尽力使审判、执行、裁决结果环环公开,尽力让诉讼活动全过程公开。开庭公告率100%;凡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凭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军人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旁听;重大热点、敏感案件,运用扩音器、多媒体、数字化等,从不同层面满足群众的关注与需求;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普通民事纠纷调解案件“圆桌式审判”,允许该类刑事案件的家长、亲属或民事纠纷调解中确有必要的第三方、案外人参加旁听;在信访听证室设置旁听席,普通公民即可进入旁听。二是抓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是一些特殊群体的“专利”,更不能只停留在“走走,看看”的层面上,云阳法院在实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中,主动与兄弟法院、街道社区、行业部门交流合作,不断增强活动的参与性、监督性和普法性,先后向社区居民、青年学生、武警官兵、企业员工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接待来访人员800余人(次),向干部职工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5批(次),接待420余人,较好地考虑了活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是重延伸,让农民朋友在家门口体验司法公开。云阳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峡谷沟壑众多,幅员宽广,人口百万,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农民朋友怎么体验到司法公开的魅力?“请进来”是一种方式,“送出去”同样是一种方式。依托在全县农村设立的6个便民诉讼站、27个便民联系点、166名诉讼联络员,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全年法庭农村巡审率40%,办理各类案件470余件,“送下乡”的司法公开不仅减轻群众诉累,也让山民感受了法治的尊严。四是借外力,呈现给社会一个多元化的司法公开。信息时代,多元化的受众需求和快节奏的传播速度,是司法公开不可或缺的必要手段。采取与《云阳报》《云阳电视台》互动、联办新闻栏目,积极向市级新闻媒体、《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网》报送稿件,继开通法院工作外网后,与“云阳人家”、“三峡传媒网”沟通协调,做好网站链接等方式,巧借外力促进司法公开。

    一年实践,云阳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市委领导刘光磊、陈存根,市高院院长钱锋均先后莅临云阳法院视察调研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通过推行司法公开,案件调撤率、矛盾化解率创新高,生效判决兑现率高、执行案件大幅下降,信访投诉明显减少,全年无新增涉法涉诉上访,一批关切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纠纷、集团诉讼得到妥善化解;在司法公开过程中,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9条,收到社会各界信息反馈66条,其中95%以上都是善意的、积极的,实现了群众意见从“情绪型、投诉型”向“建设型、咨询型”的根本转变,对立面减少,亲和力增加。人民群众普遍对法院的基本做法和司法理念持赞赏态度。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云阳法院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开弓没有回头箭!在推进司法公开的下步工作中,云阳法院将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稳定、巩固、提高为基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增添工作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达到规范要求,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丰富司法公开的内涵与质量,深化司法公开的目的意义。如在开放法院、巡回审判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与电视台、网络媒体合作进行“庭审直播”;探索利用QQ、视频等方式向外出务工人员开通“远程法庭”;邀请市民参加庭审、送达、执行 “体验法官一日”活动等等;进一步细化法律文书公开措施,设立裁判文书咨询服务窗口,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工作,将裁判理由、法律依据、评判意见向社会公开,帮助当事人理解裁判、服从裁判,客观理智地看待裁决结果,胜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让司法公开更加深入人心、赢得民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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