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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做“法事”替人“消灾”骗财33万获刑12年
作者:王治国 富心振   发布时间:2010-12-09 13:35:16


    “你家人最近有难,要做法事才能化解!”在不到3个月时间内,广西籍男子李某伙同他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等地街头以“做法事消灾解难”为由,“忽悠”6名老人,骗得钱财共33万余元。近日,李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7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今年48岁的李某来自广西陆川,小学文化,一直无业在家。广西当地地下六合彩猖獗,李某也喜欢赌上几把,但输多赢少,几年下来欠债累累。一次,李某偶然在媒体上看到扮“大仙”做法事骗取钱财的新闻,顿时计上心来。李某伙同麦某、曾某(均已判刑)等人预谋分工协作,骗取钱款后平分。2008年底,李某等人驾车千里来沪,以做法事消灾为名,先后在浦东新区、金山区等地“忽悠”6名老人,累计诈骗金额高达33万元。骗来的钱,李某要么还了赌债,要么买了地下六合彩,均挥霍一空。2010年6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在法庭上,李某辩称其来上海后只是帮助开车,没有分得赃款。

    浦东法院审经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经事先共同预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被告人李某的认罪悔罪态度,不可对其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故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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