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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酒师持刀抢劫又将民警扎成重伤获刑10年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10-12-23 14:44:15


    25岁的宋祥明持刀抢劫被发现后竟将巡逻民警扎成了重伤。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祥明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2009年8月13日1时许,宋祥明在北京朝阳区核桃园北里楼下,持刀劫取一名女事主的一个LV挎包。后宋祥明逃至该小区一草丛内藏匿时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宋祥明将29岁的民警张帆腹部及左臂扎伤,宋祥明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后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张帆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经查,宋祥明抢得的LV挎包系仿制品,价值人民币200元,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00元、1部多普达手机。

    法庭上,被告人宋祥明称自己是三里屯一家酒吧的调酒师,买刀是为抢劫壮胆用,当时天太黑不知道刺伤的是警察。宋祥明表示出来持刀抢劫就是一时糊涂,对受伤民警造成的伤害非常后悔。

    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祥明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持刀劫取他人财物,并在抗拒抓捕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一并惩处。鉴于被告人宋祥明当庭自愿认罪,故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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