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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假借赴韩务工办签证敛财20万获刑11年半
作者:窦娟   发布时间:2010-12-23 14:47:33


    声称自己是韩国人,并伪造赴韩人员登记表、通知书、护照、签证等材料,以可以帮助办理赴韩国务工签证为由,轻松诈骗七名被害人,赃款共计二十余万。近日,北京市通州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金龙云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2004年3月,金龙云伙同尹哲柱(已判刑)在通州区西上园小区12号楼421室,以给王亮、薛国秀、辛福平、曹红滨办理赴韩国务工的签证为名,共计骗取人民币21万余元。

    2010年6、7月间,金龙云在黑龙江哈尔滨市某修鞋店内,以给赵建平的弟弟赵鸿洲办理赴韩国务工的手续为名,骗取人民币一万元。2010年7月,金龙云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欲发新城15栋941室内,以给孙金飞办理赴韩国务工的手续为名,骗取人民币6400元。2010年7月17日10时许,金龙云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号龙铁宾馆623房间内,以给董秀巧办理赴韩国务工的手续为名,骗取人民币5000元。

    上述所骗钱款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均被挥霍一空。2010年7月17日,金龙云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铁工街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据大韩民国驻青岛总领事馆证明,金龙云持有的赴韩人员登记表、通知书、护照、签证等材料均属伪造。

    法庭上,被告人金龙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二、三、四起诈骗事实无异议,但辩称起诉书指控的第一起事实中,其事先并不知道是要诈骗,是在假签证被查出后才知道是诈骗。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龙云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结伙、或单独,多次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金龙云的辩解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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