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伙同他人疯狂盗车 潜逃五年终被判刑
作者:李卫华   发布时间:2010-12-23 09:10:16


    赵某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机动车,被盗车辆价值近24万元。2010年5月,赵某被某铁路公安派出所抓获。近日,赵某以盗窃罪被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间,赵某伙同曹某、马某(均已被判刑)等人先后在河北省崇礼县、延庆县石河营、张家口市张北县、张家口市察北管理区等地共计盗窃机动车六辆,被盗机动车鉴定价格为人民币近24万元。被告人赵某被上网通缉后,于2010年5月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盗窃他人机动车,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应当予以处罚。被告人赵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主要负责望风,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可以对其减轻处罚。赵某此次犯罪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