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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法院:调解治愈十年“老工伤”
作者:何丹   发布时间:2010-12-27 15:01:18


    看着原告颤抖的双手拿着那一纸调解书,在场的每个人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个拖了十几年,经过了一审、二审,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的医疗费、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日前终于在河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黄工友庭长的主持下调解成功,结果令双方都满意。

    1996年9月26日,原告在汝城县自来水公司工作期间被诊断患有二期尘肺病,伤残程度被鉴定为三级。2002年9月该公司改制时一次性给付了原告工伤补助金12 820元,但未替原告交工伤医疗保险。

    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先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起诉,还多次向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都未解决。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后,各个股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并以该县没有“老公伤” 医疗保险政策辩解。

  为了这个案子既能达到息诉又能维护原告利益的效果,黄庭长针对双方都疲于应诉的情况,为被告起草了支付协议,趁热打铁式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坚持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的工伤医疗费用终于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这个拖了十几年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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