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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往交易半路被擒 贩毒996克获刑11年
作者:吴升攀 陈韵妃   发布时间:2010-12-27 15:55:37


    贩卖毒品是犯罪行为,但黄国衍却明知故犯。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国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0年7月5日,黄国衍从广东惠东携带毒品氯胺酮一包抵达贵港市后藏匿于港北区县东街大东码头长征文具店旁边的一条小巷里,次日经与购毒人员李某联络协商交易价格后,约定在贵港市国际生活港某商务宾馆以26000元的价钱进行交易。同日19时许当黄国衍携带毒品K粉经过贵港市汽车总站红绿灯路口欲往贵港市国际生活港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毒品氯胺酮一包,经称量净重996克。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国衍明知氯胺酮是毒品仍予以贩卖,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黄国衍是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照《刑法》相关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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