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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金无端蒸发 银行被诉违约
作者:李蕾 发布时间:2010-12-29 13:42:24
近日,刘先生以其在某银行办理的理财卡中19万存款被转至他人帐户为由,将被告某银行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此案目前已由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
刘先生在起诉中称,其通过二手车论坛认识了广东人张某,双方约定张某先将二手车开到北京,刘先生验完车后再将车钱转帐给张某。张某特别要求刘先生一定要把钱存入其指定银行卡中,于是刘先生于2010年10月4日到该银行办理了一张理财卡,并存入19万元。在张某的要求下,刘先生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开通了定向转帐功能,并将转帐帐户设定为张某所提供帐户,之后又通过电话银行向该帐户进行了10元的转帐以检验是否开通,此外再没有进行过任何其他操作。当晚,刘先生账上剩余的189990元被他人转走。刘先生发现后随即报案。后经查询,该笔钱转入的帐户正是刘先生之前所设定的转帐帐户,并且在划走后不久这笔钱又被分为17次转入该银行在北京的多家分行的卡中。刘先生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理财卡密码及网银U盾从未透露他人,是银行的识别系统和服务存在缺陷导致存款被转帐,故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被告银行称其不存在违约之处,且本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应依照先刑后民原则处理。 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分局已受理此案,故原告刘先生理财卡内资金被划转的具体事实应由公安机关查清后再依法确定各方责任,本案现尚不具备实体审理的条件,故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原告可待条件具备后另行起诉。据悉,原告对该裁定不服,已于近日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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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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