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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10-12-29 16:37:34


    光明网讯 (通讯员 邢发轩)原河南省荥阳市刘河镇窝张村支部书记张福来利用职务便利,授意村会计以虚列工程料款的方式将上级拨付的扶贫建设资金6万元据为己有。12月27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张福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对非法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福来1995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荥阳市刘河镇窝张村支部书记。2009年7月,荥阳市财政局为刘河镇窝张村整村推进项目拨付扶贫建设资金27万元,当年8月荥阳市刘河镇农办借走窝张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5万元。三个月后,该镇农办先归还窝张村资金19万元并收走欠条。后被告人张福来遂授意本村会计魏某某以虚列工程料款的方式,将账目做平。2010年2月刘河镇农办负责人马某亲自将剩余6万元资金交给张福来归还窝张村,被告人张福来收到该款后并未上交村委财务部门入账,而是存入个人账户,并用于个人消费,在2010年3月被告人张福来离职时亦未将该款交该村委财务部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福来系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刘河镇农办全部归还窝张村扶贫款后,应当入账而不入账,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没有归还行为,且最终将该款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张福来具有坦白交代的情节,其归案后又积极将赃款全部退回,酌情可予从轻处罚,法院遂根据被告人张福来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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