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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公然抢夺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0-12-31 14:43:3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萍 汪茹)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少年庭近日审理了一起抢夺案件,被告人是一名不满20岁的年轻人,在无知、贪心的驱使下,他在大街上公然抢夺女士挎包,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犯抢夺罪,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0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明(化名)在大街上闲逛了一天,发愁自己兜里没有钱,无处玩耍,心里总想着有钱就好了,抢钱的念头渐渐地在他心里成形。当天晚上10点钟的时候,路上的行人渐少,王明逛到了安阳市人民大道北地道口的人行道上,心里想着下手的机会来了。这时走过一位挎包的女士,王明见她是一个人,给自己壮了壮胆,在女士的身后跟了几步迅速的把她的挎包抢走了。女士反映过来就大声呼救,追赶逃跑的王明,有几个群众看到情形也帮着女士一块追,王明跑到金水花园小区外墙的时候被追赶的女士和群众抓获。 经公安机关证实女士包内有红色钱夹一个,人民币两千余元,被抢的物品已发还被害人。王明虽是一名“90后”,但已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北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明犯抢夺罪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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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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