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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州交通事故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0-12-31 16:20:21
叶金州交通事故赔偿案
案由: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开庭时间:2010-11-09 09:00 开庭地点:安阳中院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 2009年12月26日,原审被告康合林驾驶豫E19611面包车,将原审原告任天明撞伤,康合林负事故主要过错责任,原告负事故次要过错责任,被告康合林系被告叶金州雇佣的司机,该车在阳光财险安阳支公司投有交强险,原审法院判决阳光财险安阳支公司负担10000元,其余费用由被告叶金州负担80%,叶金州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来源:
河南法院视频台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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