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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帮忙安排工作为名狂骗46万获刑13年
发布时间:2011-01-06 11:18: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谭永前) 25岁的无业青年黄丹以其在平果铝业公司工作认识公司领导,可以帮忙安排人到公司工作为名,骗取韩某等人46.1万元。日前,黄丹因犯诈骗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7年,黄丹从技校毕业后,打算到平果铝业公司工作。经其亲属帮忙,黄丹得到该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的机会。因面试不过关,黄丹并没有被录用。此后,黄丹便对外宣称其在平果铝业公司从事公关工作,认识一些领导,可以帮忙安排人到平果铝业公司或者德保铝业公司工作,但每人要交3到4万元的活动经费。韩某、廖某、黄某、农某、卢某等人信以为真,分别通过银行存款或现金交付的方式把钱给黄丹,让黄丹帮找工作。 黄丹收到钱后,在没有能力为这些人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将所收得的钱用于装修房子、投资经营服装店、整容美容、借给他人使用等,全部挥霍殆尽。黄丹前后共骗取了13名被害人的钱,金额达46.1万元。 平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黄丹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犯罪所得的财物,应当责令退赔。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黄丹退赔被害人韩某等人46.1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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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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