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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遇当事人
作者:何娟 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1-01-06 13:08:13


    作为最基层法庭的法官,每年处理的案件数以百计,涉案当事人犹如过眼云烟,但有的却是终生难忘的。

    那是女方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开庭到半截,被告高某匆匆来到法庭。他很单薄、弱小,看上去也很朴素、老实,他的一系列言论更是令人跌破眼镜。据他讲,他自从娶了李某后,生活就陷入了无边深渊,经济上被严重压榨也就罢了,更严重的是,他还动辄受到老婆殴打,他一气之下就出家做了和尚,三年不归。庭审之上,他竟提出“我不知道今天能不能活着走出法庭,请法官大人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在单独做他的工作时,他声泪俱下,“我也是男人那,回家一次连个沙发都睡不了啊!……”

    惹人怜!最后以他补偿女方一万元,女方净身出户的方式调解离婚了。但“和尚的故事”在他的亲舅母口中却是另一个版本。

    舅母那天陪李某来拿补偿款,她道出个中原委。原来,高某从小成绩差,家庭条件也不好,全靠接济,长大后到苏南做和尚为生,但他有一个酷爱玩弄女性的癖好。在李某之前就和几个女的同居,后来遇到李某,看她是外地的,且身上还有几万块钱,就千方百计和李某结婚了。婚姻是现实的,何况他还是有目的的。一年下来,不见李某给他一分钱,高某便离家出走,连老婆生孩子也都不闻不问。现在,他又在外面搭了个女的,而且已经怀孕了。当问及舅母为什么高某会有那些诉苦时,舅母一针见血:“他其实早就想离啊,就是想博得您的同情,好少花钱!”

    今天,在汽车上,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就是他,高某!剃着光头,西装笔挺、器宇轩昂,手上还牵着一个打扮时髦、身孕在身的外地年轻女子,一路之上两人有说有笑,羡煞旁人。

    是啊,法官也许就是最频繁和“假象”打交道的职业。法官也是人,没有火眼金睛,亦有常人的主观意识,当事人的一言一行总会影响我们的感受、判断和作为,即自由心证。客观地讲,人是很复杂的动物,有的人在利益抉择面前会很脆弱甚至不择手段。法官要耐心倾听当事人倾诉,但不应随意附随当事人的说法;法官要同情当事人的遭遇,但不应违背法官的基本职业准则。

    古人云,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对法官而言则是:兼听则明,均信则暗!法律真相和事实真相有很大区别,感情用事可能会兼顾情、理、法,但肯定是小概率事件,必然以牺牲更多的正义为代价。世界上没有百分百的正义,但作为法官要不懈追求正义,以中立之心对待当事人,以公正之心审理案件,在此基础上讲证据、重调查,最大限度地还原真相,以最小代价守卫社会正义的最后阀门。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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