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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点伺机报复“情敌” 铁棍伤人领刑一年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1-01-06 16:37: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颖桦) 为报情人被抢之仇,钦北区小董镇翟某用铁棍将黄某打伤。近日,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翟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翟某曾因与黄某为争抢一个人称“越南婆”的女人而产生矛盾。未获红颜的翟某对此怀恨在心,为了报复黄某,于2010年8月15日携带一条铁棍到小董大桥养路站门口前的公路边守候,当黄某从小董街上买菜骑车回到该处时,便冲上去用铁棍打向黄某的头顶、脚、肋部等处,致使黄某右第八后肋骨折,头顶、右小腿皮肤裂伤。经法医鉴定: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翟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该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翟某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翟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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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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