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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偷税”为名勒索前东家500万 负债百万经理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1-01-07 12:22: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佳) 郭成虎自立门户成立网络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举债335万元,于是他以“举报偷漏税”相威胁,向自己以前公司的董事长敲诈勒索500万元。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郭成虎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成虎,今年45遂,出生于甘肃省临泽县,大专文化,北京如意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25日,郭成虎以举报原单位——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偷漏税等违法情况相威胁,在北京市海淀区等地向该公司的董事长李先生索要人民币500万元,最终从李先生处索得人民币10万元。

    据悉,郭成虎曾在2006年任职于李先生所在的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后来由于业绩突出,他被升任为该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属于公司的骨干级别,并参与该公司包括天津观港森林公园项目在内的多个重要地产项目。2009年3月,郭成虎向公司提出辞职。离职后,他自立门户创办了北京如意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但是短短几个月后,由于公司的经营情况不佳,郭成虎欠下亲友335万元的债务。

    在巨大的债务压力下,郭成虎找到原公司的老板李先生并提出借钱,但遭到李先生的拒绝。此后,郭成虎从以前同事的口中得知,老东家在自己曾经参与过的天津观港森林公园项目中存在偷税漏税问题,于是他就想以此为由向李先生“借”点钱。2009年11月25日,郭成虎给李先生发一条短信,内容为:“李总,借500万,用两年时间,账号公司财务有,明天中午到账后,我负责把所有材料销毁,下午去公司把借据给你送过去。”同年11月26日下午,郭成虎通过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发现李先生已给其汇了10万元。第二天,他又给李先生发短信,内容为:“没钱就算了,12点以后,你去和政府玩吧”。之后,他把准备举报的材料发到了李先生的邮箱里,并通过邮件向李先生叙述天津官港项目中的偷漏税款的问题,还罗列了九条操作过程。后他又发短信告知李先生,称如果在11月30日之前不给答复,他就视为李先生同意把材料发出去。同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在北京市朝阳区某酒店房间将郭成虎抓获归案,并从郭成虎钱包内起获银行卡一张。后郭成虎向公安机关表示愿意将银行卡内剩余赃款退还,并于次日在民警监督下前往银行将卡内赃款人民币4.4万余元取出后交予公安机关。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成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郭成虎认罪态度较好,愿意退缴全部赃款,且其亲属代其退赔了尚未退赔的赃款等情节,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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