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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员欺上瞒下侵占保费获刑6年半
发布时间:2011-01-07 16:46:51
光明网讯(通讯员 于风卫 李丹) 保险公司业务员利用保险人和投保人间信息的不对称,瞒着公司欺骗投保人,非法占有保费。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张某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2006年7月至2009年1月,被告人张某在某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担任业务员工作期间,利用客户对其的信任,采用帮客户交保费、代领退保费、红利的方法,对自己负责的公司38名客户,涉及52份保单,共计171763.63元的保险费非法占为己有,用于做生意,已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的指控成立。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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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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