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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公司骗租客 离职业务员被诉
作者:高琳琳   发布时间:2011-01-11 10:38:46


    因薪资和提成未兑现报复经纪公司,骗收租客费用,被告人姚某被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7月至10月16日,被告人姚某在北京富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业务员。2010年10月17日离职后,为报复公司在自己任职期间未兑现相应薪资和提成,被告人姚某以收取取暖费、房租费为名,骗取租客赵某、邹某、袁某等人共计现金人民币5600元。案发后,被告人姚某及其女友刘某将全部费用退还给被害人。2010年10月26日,被告人姚某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自愿认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北京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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