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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窃失手父子持刀报复 致一人死亡均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1-01-12 10:34:3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区倚、杨君) 水果摊前行窃失手,小偷高春堂将“气”撒在提醒顾客防贼的老板娘身上,叫来儿子高连飞帮忙“教训”老板娘,并将老板娘的丈夫当街砍伤致死。1月11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穷凶恶极的父子行凶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高连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高春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父子二人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

    2010年2月4日,云南会泽县罗布古街的水果摊老板娘陈某像往常一样坐在摊前招呼买水果的顾客,见一个四十多岁、脚有点瘸的男子鬼鬼祟祟地跟在一位顾客身后翻顾客的手提包。这个瘸腿男子正是这个市场里的惯偷高春堂。为阻止小偷行窃,陈某随即上前拉了一把正被掏包的女顾客,示意她看紧财物。行窃失手的高春堂在顾客走远后,将气撒在“坏了好事”的陈某身上,站在水果摊前对陈某辱骂不休,还掏出水果刀来威胁一阵儿后才走开。陈某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岂料高春堂又叫来儿子高连飞,对陈某二话不说又打又骂。慌乱中,陈某打电话叫来丈夫和侄子。双方争吵中,高连飞用一把半米长的刀对陈某丈夫后脑猛砍一刀后逃离,陈某丈夫当即倒地不省人事,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曲靖中院经审理并查明,被告人高春堂曾在1984年因抢劫罪、流氓罪入狱改造。法庭认为,被告人高春堂在本案中系主谋,其子被告人高连飞在本案中系主凶,属共同犯罪。被告父子二人在故意伤害罪犯罪中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穆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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