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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仿真枪抢赌场 六被告人被刑
发布时间:2011-01-18 11:26:0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淋伟)
1月13日,长沙中院对一起持仿真枪抢劫赌博场所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游江、夏绪鹏等六名被告人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被告游江、夏绪鹏、陈铁清、夏泽冬、游中华系湖南隆回县人,刘业鹏系湖南新化县人。2009年11月,游因缺钱花,便与他人共同商议、策划利用抢劫赌博场所的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并对赌场进行踩点。经过共同商量后,游中华出资300元购买仿真枪支,刘业鹏及陈勇(另案处理)购得3支仿真手枪及钢珠弹数十粒,陈铁清联系面包车用于作案。11月23日晚23时许,在游江的指挥下,陈铁清、夏泽冬、夏绪鹏、刘业鹏等人持仿真手枪、砍刀冲进踩点宾馆房内,抢得人民币现金22 300元、千足金项链一根、手机9台。 法院认为,游江等六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仿真手枪、砍刀等作案工具,选择赌博场所为作案目标,利用暴力相威胁,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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