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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集资诈骗212万 嗜赌女教师获刑十余年
发布时间:2011-01-18 11:35: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印捷)   一位嗜赌如命、具有本科学历的女教师,为还高利赌债半年内疯狂集资诈骗212万。近日,澧县法院对这起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审理,并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08年以来,被告人彭某因沉迷于赌博而欠下高利赌债,为翻本和偿还赌债,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她虚构其丈夫在外搞掘土工程需要筹集资金的事由,以支付月息3分的高息为诱饵,先后骗得孙某等28名受害人212万元。所骗款项除用于支付利息17.05万元和偿还前期集资款3万元外,其余资金用于在赌场上肆意挥霍。2010年4月13日,彭某因无法偿还资金而外逃,造成受害人资金209万元无法偿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资金用途、以高回报率为诱饵的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所骗资金被赌博挥霍,致使无法追回,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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