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秤上“做手脚”虚增重量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1-01-19 10:49: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曼丽)   日前,安乡法院公开审理了买卖废纸的小贩诈骗一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谢某以贩卖废纸为生。2010年3月22日,被告人谢某从益阳市资阳区收购8.37吨废纸后,运到安乡县桂华纸业有限公司出售。在装载废纸的车辆过磅时,由同案人使用遥控装置将磅秤数据扩大到11.17吨,虚增重量2.8吨。3月至4月期间,谢某及同案人以同样手段作案三次,共虚增废纸重量8.62吨,骗得人民币11723元。2010年4月19日,谢某伙同他人以同样手段过磅虚增数量时,被桂华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发现并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谢某是从犯。但其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其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