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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可安排工作 无业男子行骗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1-01-20 09:30: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桂芳)
55岁的市鼎城区丁家港乡的无业男子剪某,冒充市卷烟厂某科科长,以以为他人安排工作的方式骗取钱财,近日被鼎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年9月,剪某通过女友张某结识被害人康某.剪某谎称自己是卷烟厂科长,手中有一个招工指标,康某于是找剪某为自己的儿子安排工作。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期间,剪某先后以争取招工指标需要找领导签字为由,找被害人康某拿现金共计人民币6800余元,全部据为己有。案发前,被告人剪某退还现金被害人康某600元。被告人剪某曾因诈骗,于2009年7月24日被市公安局武陵区分局决定行政拘留10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剪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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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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