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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好友八千元 友情破裂进监牢
作者:宋萍 汪茹 发布时间:2011-01-21 15:14:59
利用朋友对自己的信任住在朋友家,在其家中偷盗,最终被依法惩处。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盗人不仅为自己失去了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叹,还为即将面对牢狱生活的他而可惜。
张明(化名)和王某本是好朋友,这一天张明说家中有事要在王某家借住一宿,王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提前给张明安排好。这一晚王某回家较晚,留张明一人在他家里,张明想到平时王某在外大手大脚用钱,家底应该也很殷实,于是乎在王某家里小心翻找起来,尽量不留下痕迹。在一个床铺下张明发现了现金人民币八千元,窃喜之中的他把钱藏在了自己身上,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很快的张明就把钱挥霍掉了。案发后,公诉机关依法向法院起诉。北关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张明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追缴赃款并返还被害人。事已至此,王某不仅感叹自己交错了朋友,也为张明付出的代价而惋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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