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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见面起恶意 暴力抢劫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01-24 10:43: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献文)   近日,安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使用暴力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的案件,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5年4月3日15时许,被告人史某的网友廖某电话称来安乡玩,史某将此信息告诉同案人胡某(另案处理),胡提出对廖抢劫,史某同意。史某便按胡的授意接其女网友并摸清其财物状况。史某在城关镇接到廖某、尹某二人,并将二人安排在城关镇北乐饭店旅社301房。史某给胡某打电话,告知廖、尹二人携带财物情况。随后,胡某邀被告人李某、同案人国某(另案处理)及其朋友喻某四人于当天19时许从董家垱租车到县城关镇北乐饭店,由史某将四人带进北乐饭店301房内。胡某等五人进房后,胡某掏出仿手枪打火机指着尹某的头部令其不准呼叫、国某拿出事先准备的宽透明胶与李某将廖某、尹某捆绑封口,史某搜走尹某的手机一台、价值近1000元的黄金手链一条及现金100余元。史某等人抢劫后逃回董家垱码头,尹某挣脱后报案。所劫手机由胡某占有,黄金手链由史某占有,现金由史某支付租车费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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