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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开具收据逃税5万 包工头被判刑被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1-01-28 10:05: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惠香)   1月18日,云南省河口县人民法院审结该县首例逃税案。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开远特笔装璜部法人)于2007年7月,承建了河口云河大酒店装修工程,该工程造价110万元。工程完工后,至2008年7月3日,王某已累计收到工程发包方付给的工程款96万余元。被告人王某采取收到工程款后采取违规开具收据的手段逃税数额为5万余元,且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0%。后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被告人王某仍以各种借口不缴税款。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行为构成逃税罪,诉至本院依法判处。

    河口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涉嫌犯逃税罪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处罚。法庭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主动缴纳罚金,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4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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