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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贪图享乐骗取亲人钱财换来牢狱之灾
发布时间:2011-02-12 15:50: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夏 黎勇慧)   为了满足自己的一时享乐欲望,编造事实骗取亲戚的钱财,任由自己挥霍,既割断了亲情又换来了牢狱。2011年1月5日,广西藤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梁培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09年5月至10月,被告人梁培建在藤县埌南镇马地村以办理驾驶证的名义先后骗取了其同村堂兄梁某夫妇27500元,梁某的姐夫陈某25000元以及被告人梁培建的远房表亲潘某的6000元,合计骗取了58500元,全部被被告人梁培建用来挥霍。

    藤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培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自愿认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不受非法侵害,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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