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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赃车还购买 贪心夫妻同领刑
发布时间:2011-02-15 09:33: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陆志强)   “我们知道车是偷来的,见太便宜了就买,不仅害了我们夫妻,也害了同屯的小梁,都是贪心和法盲起的祸。”2月14日上午,广西田阳县那满镇的黎某某和唐某某夫妻到田阳县人民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时由衷地对刑事法官说。原来,黎某某和唐某某因购买赃车,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于今年1月27日被田阳县人民法院各单处罚金1500元和1000元,同村的小梁又因和黎某某夫妻购买该赃车也被单处罚金1000元。

    2010年7月的一天晚上,黎某某和唐某某夫妻俩从那满老家到田阳县城玩,在县城的的一个商场路口,见到有一个人拿一辆电动车来卖,黎某某夫妻经讨价后,知道车是这个人偷来卖的,即以800元买下该车,后开回家自用。因为购买的是赃车,黎某某夫妻心里一直不安宁,便想卖掉。同年9月某日,同屯的小梁知道黎某某夫妻要卖车后,也知道该车是赃车仍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

    破案后,唐某某、梁某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电动车退回失主。由于黎某某夫妻和小梁犯罪后自愿认罪,法庭对他们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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