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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老翁强奸不成怒杀女邻居
发布时间:2011-02-15 16:02: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建锋 梁战胜)   河南商丘一男子(1953年出生)从二十多岁就到焦作打工赚钱,一直靠打零工、卖水果为生,在做生意的同时认识了同租住一起的女邻居小张(30多岁),俩人日久生情便有了男女关系。后俩人产生矛盾,女子欲与其断绝关系,其便想强奸张某,张某不从,该男子便持铁棍将张某打死。2月15日,记者从河南焦作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该男子死刑。

    2009年夏天,被告人刘某租住于焦作市解放区王褚乡西于村233号院一楼东侧南屋,以卖水果为生。2010年5月份,租住在该院二楼的被害人张某,因自家的一辆脚蹬三轮车和一辆自行车相继被盗,即怀疑是刘某所为,曾对刘多次辱骂。2010年6月3日16时许,张某因琐事到刘某的住室,刘提出与张某性关系,被张拒绝。此时,刘某联想到张对其辱骂之事,即恼羞成怒,遂持钢筋棍朝张的头部猛击数十下,致张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张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动机卑鄙,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依法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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