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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获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陆志强   发布时间:2011-02-21 15:39:04


2010年5月11日,与会代表参观该院的“立案窗口”
2010年5月11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国优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对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田阳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据悉,此次受表彰的先进基层法院共有22个。

    2010年1月以来,田阳县人民法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举全院之力,把“立案窗口”建设作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人民法院的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大投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经过4个月的艰苦努力,初步建成了既符合现代司法实际要求,又具有田阳地方特色的“为民、便民、和谐、文明”的司法文明之窗。2010年5月11日,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工作现场会的领导和与会代表到该院参观,该院 “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做法、经验在全区法院推行。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创建窗口标准,加大人、财、物投入,“三到位”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首先人员到位。增加了立案信访人员,由原来的5人增加到现在的7人,做到每个岗位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其次是责任到位。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和建设任务责任表,实行建设任务倒计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资金到位。购置了X光机、触摸屏电子查询机、复印机、打字机等设备。对立案大厅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把立案、信访用房由原来的4间扩大到8间,面积达300多平方米。

    二、围绕便民利民的工作方针,全方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一是设置查询区,配备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等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了解案件的承办法官、审判庭地点、开庭时间、案件流转、执行进展情况等;二是在等候区设立“法制橱窗”,放置各种与诉讼相关的材料供当事人查阅;三是设立书写区,在书写区内放置各种诉讼材料范本,配有专门的桌、椅、笔、眼镜和纸张等,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提供方便;四是专门安置银行刷卡机,方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改变以往当事人到银行排队缴费难的现象;五是设置文印区,给当事人印制诉讼材料提供方便;六是设置便民诉讼服务台,方便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七是设置导诉台,指引当事人参与诉讼;八是设立咨询、答疑室,由专门法官为当事人立案释明和判后答疑;九是设置安检区,保障来院诉讼群众的安全;十是设立午休值班岗,方便群众随时来访立案。

    三、完善导诉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庭长(审判长)轮值制度等15项规章制度,使立案工作更加公开、更加透明。

    四、畅通绿色通道解民忧。该院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完善立案绿色通道这一便民、利民、亲民措施,努力构建和谐诉讼,专门为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和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开设立案窗口,优先审查、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调解,及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五、围绕服判息诉工作目标,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该院推行“热情接待、重在解决”信访流程管理工作机制,把越级上访、缠访、初访和每周二院长接待日的上访案件看得一样重要,对来访的当事人坚持做到“三声四一”,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问候暖心,一杯开水相待”;对上访的问题,做到“四心五定”,即“倾听要耐心、记录要细心、答复有诚心、解决有信心”,“定时间、定人员、定方案、定任务、定领导”,从而使信访工作赢得了上访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

    六、围绕“定纷止争”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该院积极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诉前调解模式,并实现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把各种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少审判工作的压力,又实现“定纷止争”的目标。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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