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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家乐福库房员工监守自盗被公诉
作者:曹作和 发布时间:2011-02-21 09:09:14
三名家乐福库房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修改账目方式,将库房商品据为己有并变卖,涉案物品价值18万余元,近日,被告人陈雪松、被告人王磊、被告人宋欢被以职务侵占罪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北京创益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外库收货部员工陈雪松、宋欢,以及外库防损部员工王磊,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修改外库账目等手段,将公司存放在库房内的商品据为己有并变卖,后三名被告人查获归案。涉案物品价值182200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雪松、王磊、宋欢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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