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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链锁住两女童 “养父”获刑一年半
作者:彭宝池 韦莉芬 发布时间:2011-02-23 09:57:26
白日以铁链锁住非法收养的女童,限制其人身自由,夜晚让女童睡在毛坯房地铺上,以恶劣的生活条件维持其生存。2月21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杨峰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8日至9月14日,被告人杨峰将非法领养的宝宝、贝贝两名六岁女孩带至九江市庐山区经济适用房樱花苑一房(毛坯房,无水电)居住,白天用铁链将她们锁在该房的厨房内,晚上让她们睡在地铺上。2010年9月14日17时许,两名女孩被警察解救,送往福利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峰用铁链锁住其非法收养的两名女童,非法剥夺女童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峰犯非法拘禁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但被告人杨峰受到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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